發電行業碳排放核算工序解析
發電設施是指存在于某一地理邊界、屬于某一組織單元或生產過程的電力裝置集合。發電行業是是將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、核燃料、水能、海洋能、風能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等第一次能源經發電設施轉換成電能的行業,是火電行業、水電行業、核電行業、風電行業等行業的總稱。
自今年3月底,有關部門發布了《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》,并將《通知》中的《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》作為發電企業(2020年度)碳排放核算的最終依據。
依據文件內容顯示,發電設施核算工作程序主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,首先明確實施溫室氣體數據質量管理的一般要求,確定排放單位核算邊界以及納入邊界的排放設施和排放源,然后按照各類數據進行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編制,計劃編制完成后依照計劃進行化石燃料燃燒排放核算、購入電力排放核算,進而綜合計算以上兩個核算的總數據,與此同時可以同步進行的工作是獲取和計算發電量、供電量、供熱量等信息數據,再將以上數據定期報告并報送各種相關支撐材料(通常是在每個月結束后40個自然日內進行數據和材料的報送),最后將數據進行年度公開,接受社會監督。至此,發電行業碳排放核算工序形成一個閉環管理工序,有效監督核算工作的進行及監測數值的真實性。
數據上報任務中包括月度報告,即在全國排污許可證信息管理平臺進行月報填報,企業需確保數據的準確性、真實性,并存好有關資料隨時備查;任務中還包括對重視質量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核查;且從新指南文件中可以看出,相較于以往的年度報告報送和年度披露,在今后的核算工作中會面臨核查、環保監督等多重考驗。
質量控制計劃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點:
(1)重點排放單位情況:計劃中顯示重點排放單位的基本信息、主營產品、生產工藝流程、平面分布圖等內容;
(2)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情況:包括核算邊界的描述、設施名稱、類別、位置、地理環境等內容;
(3)數據的確定方式:包括所有活動數據、排放因子和生產數據的計算方法,獲取數據方式、測量設備信息、數據缺失處理等內容;
(4)數據內部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相關規定:包括數據質量控制計劃的制定、修訂和執行等管理程序、人員制定情況、內部評估管理等內容。